反家暴立法草案 “男人的克星,女人的救星,法律的完善造福于百姓”
反家暴立法草案,“男人的克星,女人的救星,法律的完善造福于弱者”百姓高呼國家的好。離婚期間性侵妻子是強奸,接家暴報案應(yīng)立即出警,法院可發(fā)人身保護令。廣東省婦聯(lián)召開反對家庭暴力立法研討會,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(guī)劃期的反家庭暴力法,目前已由國務(wù)院法制辦擬出草案(送審稿)。違背配偶意愿實施性侵、對未成年人實行性侵的都屬家暴,而戀愛同居時有暴力行為等都可以按家庭暴力的情況進行處理。
草案明確: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侵害身體、性或精神的下列行為:
?。ㄒ唬┮詺?、捆綁、傷害等手段侵害家庭成員的;
(二)非法剝奪或限制家庭成員的人身自由的;
?。ㄈ┻z棄或嚴(yán)重忽視年幼、年老、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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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ㄎ澹┻`背配偶意愿實施性侵害的;
?。┟{迫、恐嚇、跟蹤、騷擾家庭成員的;
?。ㄆ撸┮晕耆?、誹謗、宣揚隱私等方式造成家庭成員精神損害的;
?。ò耍┮云渌侄吻趾彝コ蓡T身體、性或精神的。